6月20日,内蒙古通辽市一男子王某为在新交的女友面前有面子,假冒交警,被识破后恼羞成怒,驾车撞人。通辽警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王某拘留十五日,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6月20日22时许,扎鲁特旗公安局鲁北第一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徐某报案称:“自己和妻子刘某在304炮台山公园门口路段被一自称为警察的男子驾驶越野车撞了”。
接到报警后,鲁北第一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,在收集证据的同时,民警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走访调查。经过细致工作,成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。并将其传唤至鲁北第一派出所接。
面对确凿的证据,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假冒警察撞伤他人的违法事实。据王某交代:自己并不是警察,6月20日21时许,王某和新交女友沫某驾车行驶至304炮台山公园门口路段时,见前方有骑电动车一对夫妇,为了在新交的女朋友面前有面子,王某虚荣心开始作祟,便靠近喊话称自己是香山交警中队的民警,在配合鲁北中队执勤,强行迫使驾驶电动车的徐某停车。徐某停车后向其索要警官证件、警号等证明警察身份的证据,王某谎称警官证遗忘在家中,不知道警号是什么,徐某不予理会,与妻子刘某骑车离去。王某十分生气,感觉在女友面前颜面尽失,在徐某骑行20米后,王某驾车将徐某别停后面将其撞倒,致使徐某和刘某双双倒地。因刘某已经怀孕8周,且此时出现出血状况,徐某让王某驾车将二人送至医院,在去往医院的途中,王某还和副驾驶的沫某称自己是警察身份,到医院后王某见刘某伤势后心生怯意,驾车逃离现场。
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王某做出了拘留十五日,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张月朦
编辑/倪家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