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暨新一轮行政村规模调整开始!哪些村列入调整范围?

 

在2006年,诸暨开展过一次力度较大、也较为彻底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。

行政村规模调整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。适度的规模集中,有利于打破分散投入、重复建设的格局,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基层设施建设共享度,有利于资源要素的集聚利用和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,从而增强村庄的集聚和辐射功能,加快推进乡村振兴,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。
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,是农业全面升级、农村全面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的需求,是城乡统筹、城乡一体、产城互动、节约集约、生态宜居、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的需求,是我市优化区域总体布局、整合配置区域资源、提升经济增长动能,推进融杭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需求,尤其是村建社区、居并社区的,村民变市民,村落变社区,城市管理和服务覆盖到城郊结合部,能极大地推进我市的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。
(一)山区户籍人口500 人以下、平原地区户籍人口1000 人以下的行政村;
主要任务是市镇联动开展调查摸底,论证会商确定调整方案,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集体资产处置、村级组织设置等一系列政策意见,同时组建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组职责分工,开展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并制订应急预案。目前,这些工作都已完成。
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、组织实施。各镇乡(街道)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,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政策,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,落实主体责任,集中时间和精力,平稳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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