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为“六合彩”网站接单赚取提成;有人在出租屋中开设“龙虎”赌局。8月6日上午,这两起案件在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,共有5人被控开设赌场罪受审。
被控利用“六合彩”网站开设赌场的,是48岁的女子覃某坤和42岁的男子许某效。据公诉机关指控,2017年上半年至2018年9月1日期间,覃某坤利用许某效提供的“六合彩”网站网址、账号和密码,在柳州市北雀路17区的一套住房内组织他人进行网上“六合彩”赌博活动。覃某坤负责日常赌场运营接单,许某效除了提供六合彩赌博网站的网址和账号外,还负责和覃某坤以现金、微信转账两种对接方式进行赌资的结算,以赚取提成,其中通过微信转账结算赌资共计61580元。
2018年9月1日,覃某坤和部分赌客在赌博活动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,民警当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一台及部分账单,以及赌资50元。3天后,许某效被抓获归案。
公诉机关认为,覃某坤、许某效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,接受投注,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,覃某坤和许某效均没有异议。许某效的辩护人辩称,许某效没有与覃某坤进行过赌资结算,也没有赚取提成。
据覃某坤在法庭上供述,她替“六合彩”网站接受赌客投注,按照赌客投注类型不同赚取不同比例的提成。如赌客投注“买特码”,她就可以从下注额中赚取12%的提成。许某效承认,他负责将覃某坤收到的赌资转给庄家,或将庄家赔付的款项转给覃某坤,每次赚取50元的“跑腿钱”,共获利1800元左右。
在最后陈述中,覃某坤和许某效均表示愿意缴纳罚金,请求法庭轻判。
随后,柳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另一起开设赌场案件。62岁女子覃某容、48岁男子诸葛某及35岁男子熊某君,被控在出租房内开设赌场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期间,一个姓玉的人(另案处理)在柳州市雅儒路东三巷一间出租屋内以赌“龙虎”的方式开设赌场,并招募覃某容、诸葛某、熊某君等人在赌场内负责管理、结算赌资及操作电脑等工作。2019年1月26日下午3时许,民警在该出租屋内抓获正在组织他人赌博的覃、诸葛、熊三人及6名参赌人员,并缴获用于赌博的台式电脑一台,赌资1600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覃某容、诸葛某、熊某君以营利为目的,结伙开设赌场并招揽他人参与赌博,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。